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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的一天,辽宁省凤城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陈世琦正在全局大会上做报告时,被市纪委以涉嫌经济违法问题,找去谈话;9月被丹东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逮捕,9月被丹东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陈世琦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没收赃款所得42万余元。陈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陈世琦1989年底调到凤城市公安局任政委,1993年2月任局长兼党委书记。期间,他先后两次立功,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公安局长称号,并被选为凤城市、丹东市两级人大代表。1999年当选凤城市政府副市长同时兼任公安局长。
涉商海捞取个人私利
就在陈世琦勤奋工作,取得权力和荣誉的同时,也当然成为各种人物获取利益所关注的目标。1992年末,市内某派出所所长李某之妻王某欲以公安局劳服公司名义开办典当商行。李某多次找陈帮忙并如愿以偿。事后,王某拿出5000元以陈的名义向典当行入股,并分给陈3000元红利。1993年末,由公安局投资的大型餐饮娱乐场所--霓香不夜城在凤凰山脚下建成。陈拟定由王某任总经理,其中部分投资款由王某向干警筹集。后因效益不好,王要求局里贷款,并送给陈l万元。陈即安排有关人员,申请贷款26万元,用于返还干警集资款。1994年,王某经营的典当行和不夜城停办,即将5000元股本金取出送给陈,并将典当行承包给他人经营。承包费2万元存入陈世琦的名下。同年,个体业主周玉生找到陈世琦要求承包不夜城,并许诺:“挣了钱有你一份。”陈同意由周承包。周承包后果然不失信用,先后三次送给陈8万元。
有一次,陈在参观个体业主张某开的一家大酒店时,提出装修没向消防部门报告,应予罚款。张某请求通融一下,陈即给消防大队负责人打电话,让对张予以关照。之后,张送给陈2万元以表示感谢。
经查明,共有经商者和个体业主14人,总计送给陈世琦33万元,占该案违法和犯罪总额的-半。
调干部大搞权钱交易
1993年,时任某派出所所长的顾某,为了和陈搞好关系,从所里拿出3000元为陈装修住房,尔后5个春节又送去8000元。1997年秋,己任治安科科长的顾某,趁陈办公室装修时,从科里“小金库”中拿出1万元给陈。1998年陈出国时,顾又给陈300美元。1999年1月,顾某得知局里拟任一名局长助理,即两次送给陈3万元。陈向市里提议让顾任局长助理,后因消息泄漏而未成。3月,顾被任命为刑警大队大队长。6月,顾某又到陈的办公室,为参与竞聘副局长-职掏出1万元请陈帮忙。陈同意顾某为副局长。在副局长人选公示期间,顾因被反映出许多问题,使任命搁浅。陈多次找有关部门,提出尽快让顾上任。同年12月,顾被正式任命为副局长。
四门子派出所一位所长,自1995年至2000年6个春节给陈送年礼1.3万元。原青城子所所长冯天柱,为了感谢陈把其调任所长和以后再调个好职位,3个春节送给陈2.5万元。在一些人看来,凤城公安的大小官位虽不同商品那样明码标价,但各人心中自然有数。
此外,陈世琦还利用调岗安置、调入转正、过问案件等,收取钱物。据陈供述,自1993年至2000年,先后120余次接受近百人的款物80余万元,其中涉及内部干警60多人50余万元。不仅如此,陈还利用职务之便和支配"小金库"的权力,以住房补贴和领取招待费的名义侵吞公款4.6万元。
触刑律后悔为时已晚
1998年8月,陈的女儿病逝后,远在岫岩的老父给陈和儿媳写来一封长信,提醒他要防患于未然。陈世琦读了父亲的信后,确实有过一段反思和谨慎。可不久他又故伎重演。陈世琦升任凤城市副市长后的一天,他喝醉了酒,三次给下属大队一位领导打电话说:“听说你告我,你完蛋了,我还能当三年局长,要压你三年。”这一次电话使这位领导坐卧不安,2000年春节,他同爱人一起去陈家拜年,还送上3000元厚礼。据查:陈任副市长后两个春节中,收受贿赂和礼金36万余元,是前六年收受钱物的总和。他将数十万元财产存放在本局两位女干警处保管。但是,一封封举报信,以及查处该局其他干警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带出陈的问题,陈的违法犯罪事实也显露出来。
2001年元旦前,调查人员去看守所探望陈,想和他谈谈反思和教训。他步履蹒跚,言谈中带有失落、苦涩和悔恨。他最后说:“我不怨干警,不怨组织,只怨没有把握好自己。人生漫漫路,还是小心谨慎为好。”是啊,陈世琦如果能够多一些自警、自重、自律,他的终局会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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