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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中实行5%末位“待岗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梁园区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根据《梁园区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中实行末位"待岗学习"制度。

  这次"待岗学习"的对象为全区32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待岗学习"人数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待岗学习"时间为一年,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实行"待岗学习"主要通过考试、民主测评、班子研究等三个程序进行。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两部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知识由区优化办统一整理复习题目,供各单位选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由各单位自拟考题,两部分试题各占总题量的50%。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测评结果要当场公布,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待岗学习"人员名单。另外,凡在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执法人员,应在总成绩中扣除适当分值。

  各单位要将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班子研究结果等登记造册,连同试卷、民主测评表、班子研究记录以及最后确定的"待岗学习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一并报区优化办备案。

  目前,末位"待岗学习"已在各行政执法单位逐步开展,区优化办将于近日对各单位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考试、民主测评、班子研究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末位"待岗学习"制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纪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