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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四项措施落实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统一思想找差距。召开常委会和室主任会,学习传达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纪委通报我区案件查处工作总体排序靠后的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与公检法等部门结合不紧、基层办案处理不到位、移送案件把关不严、重处分案件线索深挖不够等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查准了差距,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案件联席部门成员进行讨论,共商案件移送事宜。严格遵照市纪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信访等执法执纪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案件线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移送,及时提供有利于案件查处的证据;除重大案件线索根据需要随时移送外,规定每月的28日为“案件(线索)通气日”,报送《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月报表》,通报工作情况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分解责任下任务。给各乡(镇)、办事处施加压力,要求每个单位到年底必须完成一起贪污贿赂或重处分案件。并规定只要按要求完成,其他工作又不落后的,就是先进,干部调整中纪检干部优先考虑;如果完不成,干部调整和区里综合目标考评征求意见时,一票否决。并将这项规定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

  四是督导检查促提高。由常委带队,分组对基层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内容突出案件查办工作,除听取基层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外,还要查看有关档案、会议记录和帐目等有关资料,并就工作开展和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分层次进行座谈。

  (纪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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