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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阳光工程"的村务公开制度在农村普遍推行以来,大大增强了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对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村务公开却走了样:一是"假公开"。特别是在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要害环节上,未能进行有效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牵涉到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各项费用收支不敢公开,有关规费减免、招待费开支等避而不谈。二是"花架子"。有的仅公开规章制度,且长期不更换内容;有的公开栏长期无人管护,周围长满杂草,破旧不堪。三是"掺水份"。公开的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但却以合法形式哄骗群众。四是"失时效"。不是及时公布动态内容,而是拖延时间,形成糊涂帐。五是"搞剪贴"。在涉及农民负担、承包耕地、占地补偿等敏感问题时,遮遮掩掩,不细不全,涉及本村基础投资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则运用"剪贴"方法,费用具体在哪,用在何处,看不出来,仅概而括之,使群众民主监督权利不能落实。
由此可见,农村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基本实现内容、时间、场地、程序、要求的规范统一。推行村务公开,绝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真实、详细、及时、解除农民的思想疑虑。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给群众一本"明白帐",还干部一个清白身。
(纪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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