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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5月10日以来,梁园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规定,广泛宣传,完善制度,严格措施,工作日午间禁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一、禁酒宣传不留盲区死角。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禁酒告知卡2380张、编发手机警示短信126800条,通过区行政中心电子屏幕宣传“禁酒规定”和“补充规定”,在《今日梁园》电视节目和豫东廉政网上发布禁酒信息,做到了禁酒宣传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全区形成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禁酒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三个到位”遏制违规饮酒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梁园区成立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查组。二是资金投入到位,投入资金 10万元,购置了录像录音和测酒器械,配备了禁酒车辆和办公设备。三是督查措施到位。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做到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统一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拉网式普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并邀请媒体记者跟踪采访,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
三、“四项措施”促进禁酒工作开展。一是明确“一把手”为单位禁酒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违反禁酒规定的将追究分管禁酒工作领导及“一把手”的领导责任。二是落实违规严惩制度,将处分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三是实行“去向告知制度”,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制作了工作人员外出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完善请销假制度,加强不在岗人员管理,确保禁酒工作不留空档。
四、严查重罚保证禁酒规定落到实处。出台《关于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补充规定》,建立禁酒对象信息库,把全区5300名公务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以查办案件作为禁酒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始终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禁酒规定实施以来,对全区各单位督查126次,检查酒店177次,检测机关工作人员7616人次。 查处违反禁酒规定案件11起,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组织处理7人。
五、禁酒工作带动机关单位作风转变。注重在“酒”字上做好文章,把禁酒工作与行政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情系梁园百姓”优秀领导班子竞赛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树立了干部新形象。同时,禁酒工作节约了开支,制止了不必要的公款吃喝,据统计,全区公务招待费同比下降30%,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梁园社会和谐。
(纪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