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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四项措施确保清明节党风清明

 

  今年清明节首次被列为法定节日,节日临近,虽没过年、中秋节那样的浓厚的节日气氛,但也不给腐败分子留有余地,梁园区制定得力措施,切实加强清明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专门下文,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制定《关于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把有无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向组织报告的事项之一。要求各级党委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总责,亲自抓,把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远离“节日病”、贯彻省、市、区纪委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细化治理内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把全省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延伸为领导干部过廉节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将领导干部易害“节日病”归纳为10项内容,制定“10项严禁”;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家有丧事不满三年的进行统计;防止“车轮腐败”,规定清明三天假期公车封存,净化节日氛围,狠刹奢侈享乐歪风。

  三是结合实际,加大督导检查。节日期间经费支出,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和领导班子通过,对违反规定借清明节荣光耀祖进行迷信活动、滥用公款请客送请、铺张浪费等问题将严肃处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监督组,在领导机关集中居住地设立“廉政监督岗”,对到领导办公室、宿舍或家里走访的客人实行登记后存档。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让大家明白清明节规定为法定节日,旨在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的节日。要求全区各单位节前开一次会,广泛宣传节日意义。悬挂廉政条幅、发送廉政短信进行宣传,发挥群众参与监督作用,使人人皆知、人人宣传、人人遵守和人人监督。

  (纪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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