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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对于促进民主管理,唤起群众的参政议政热情,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无疑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时下有些地方的公开只是把一些简单的帐目及具体数据贴在墙上,或写在通告栏中,把“公开”仅仅局限在“公布”上,结果收效甚微。
“公布”是“公开”的一种手段,“公开”是为了推进民主管理的实施。“公布”重在把办事结果告诉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以便帮助领导改进工作。而“公开”除了“公布”外,还包括要让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全过程。这才是“公开”的真正实质所在,也是“公开”的真正着力点。我们倡导“公开”,功夫就要下在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民主管理这一点上。要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政府紧紧依靠群众,群众相信、支持政府;村里紧靠村长,村长紧贴村里。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如果把“公开”只是简单停留在“公布”上,对于群众意见、建议和批评不去认真思考,积极整改,那么,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可见,“公布”容易,而要真正实现“公开”刚比较难。因此,需要我们把工作做得再深一点、细一点、实一点,切莫“公开”了事。
(作者单位:中共洪泽县委农村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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