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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召开“讲正气 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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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气 树立新风 推进法院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梁园区人民法院


  
在全区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梁园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就法院而言,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需要;是提高整体队伍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需要;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的需要。因此,法院在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中,必须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强化“五种意识”,培养“五种能力”上下功夫、使长劲,不断增强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使命感,“公正与效率”的责任感和“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的紧迫感。
  一、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为“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和谐第一需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己任,更新司法理念、调整思维方式,定位服务宗旨,明确工作方向,努力实现案件审执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强化公正与效率的意识。在审判实践中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妥善调处各种矛盾与纠纷。在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办案程序,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价值。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的意识。教育引导干警认清“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问题,认真落实“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做到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结果上利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清正廉洁的意识。通过经常性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和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在修养锻炼上自省,在用权处事上自律,在生活作风上自制,理直气壮讲正气,堂堂正正树形象,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严明法纪、办事公正,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文明高效,严于律己,不谋私利,淡泊名利、甘于寂寞,无私无畏、勇于献身的职业操守。
  五是强化领导监督的意识。工作中,注重强化领导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取得党委、人大的领导与支持。通过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或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党委、人大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培养“五种能力”
  一是勤于善于研学的能力。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和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各类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官要想熟练掌握好法律知识,履行好法官的职责,就必须养成勤于学习、善于研习的本领,必须具有甘于吃苦、坚韧不拔的司法研习能力。法官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才能以严密的司法思维、高超的司法智慧、熟练的司法技能、文明的司法行为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是自如运用法律的能力。法官的主要职责是运用法律惩罚犯罪,维护稳定,调处纠纷,化解矛盾。这要求法官必须对法律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将法律知识融入每个案件之中,理清法律关系,弄清法律事实,找准法律依据,正确做出判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有忠于党和人民的坚定的思想信念和严谨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更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这也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基础所在。因此,要成为一名适应时代发展的、具有先进司法能力的人民法官,就必须熟悉法律,了解法理,对案件事实能够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判,而且这种运用法律规定判断事非的能力要达到运用自如、练达娴熟的地步。
  三是妥善调处疏导的能力。人民法院工作的职业性质决定了法官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维护一方平安,又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纠纷。这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不仅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需要法官具备较强的社会认知力。因此,法官不仅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业务素质,还要注重培养自身的调处疏导能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既要理清当事人之间不同类型复杂的法律关系,还要细致入微的了解他们之间的思想、情绪、性格乃至和周围的关系;既要明确指出他们因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还要循循善诱化解他们之间因纠纷产生的隔阂和对立的心理,善于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就要求法官要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能够灵活运用各种说服的技巧和方法,能够懂得更多的人情世故,掌握更多的司法知识,具备更强的亲合力和沟通力,以法官自身化干戈为玉帛的能力调处矛盾,定纷止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艺术驾驭庭审的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是每个法官的一项基本功。不断提高庭审水平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司法能力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因此,法官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积累庭审经验,深刻体会驾驭庭审过程中的艺术内涵,掌握高超的驾驭庭审技巧和方法,较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心态,较好地掌握诉辩平衡的技巧和措施,力求使每一个审判活动达到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
  五是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审判工作的职业特点使得法官的所有的裁判活动需要通过有声语言和书面文字来完成。在讲解法律和调处纠纷中,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中,法官用法言法语表明着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传达着法律原则、表达着法律意志、规定着法律判决。因此,法官必须练就过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精湛文字写作能力。这要求法官的语言和文字即法言法语必须规范、标准和凝炼,同时又必须是严肃、准确和简洁。要求法官应当加强对语言艺术的研究,提高语言的感染力;加强对文字的运用能力和写作水平的培养,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这是法官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人民法院“讲正气、树新风”还必须努力保持司法能力的先进性,人民法官具备司法能力的先进性,是时代发展的需求,是人民的需求,是人民法院势在必行的大事。加强人民法院司能力建设,增强人民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人民法官的司法水平是一项艰巨的而又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法院党组织增强信心,加大投入;需要法院综合部门完善制度,敢抓敢管;需要法院各庭室大力支持,全面配合;需要法官个人勤奋好学,精益求精。这一切,都必须通过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每一名法官的司法能力都能得到切实提高,做到一言一行保持先进性,一举一动代表先进性,一点一滴实践先进性,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为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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