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现行电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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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 1 (1) (2) (3) (4) (5) (6) (7) 2 (1) (2) (3) (4) (5) (6) (7) (8) (9) 二 1 2 3 三 |
收费项目 证明合同,协议 证明经济合同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500000以下 500001元至5000000元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500000D1元至100000000元 100000001元至以上 证明其它经济合同 20000元以下 20001元至50000元 50001元至100000元 100001元至500000元 500001元至1000000元 1000001元至2000000元 2000001元至3000000元 3000001元至4000000元 4000000元以上 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 生父母单方送养 其他监护人送养 证明财产、遗产、继承赠与遗赠接受金额 |
计费单位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标的 元 元 元 元 |
收费标准
% 0.3 0.25 0.2 0.15 0.1 0.05 0.01 1 0.8 0.6 0.5 0.4 0.3 0.2 0.1 0.05 300 600 800 2% |
批准文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
备注
最低收取200元 最低收取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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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五 1 2 3 4 5 6 六 1 2 3 |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纳税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证明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不动产物的保全 其他证据保全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证明法人和其他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书 提存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咨询 翻译费 查卷费 证明涉外经济合同 证明股份公司成成立 证明装饰品所有权 证明个人存款 证明房屋租凭 证明赔偿协议 证明商标注册 清点遗产 证明销毁监督公证 证明拍卖 招标投标公证,标的额不满500万元 标的额500万—2000万元 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 执行书(决定书、通知书)送达公证 证明董事会成立 证明企业未破产 股票发行 证明财产分割 代写、修改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 解答法律咨询 调解经济纠纷 调解经济纠纷 受托专项调查服务 中外文打字 外文校对 以继承遗产为目的的要求输亲属关系、出生、死亡委托等公证事项 办理刑事案件 一审案件 未办的一审而办的二审案件 曾办一审又办的二审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 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手续费 办量经济纠纷案件 处理行政案件 治安行政案件 专利行政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 |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标的 按债务总额 元/小时 元/千字 元/次 元/件 标的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按财产总额 元/份 元/次 元/次 元/次 元/页 元/页 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
350 200 150 600 600 300 600 400 500 400 0.3% 0.3% 12 50 20 1000 2‰ 200 200 200 400 400 2000 1000 800 1000-2000 2000-4000 200 1000 2000 2000-5000 2‰ 30-100 20 500 100 10 10 30-150 30-150 30-50 70-150 100-200 100-500 30-60 50-400 30-50 |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司法联字(1995)12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豫价费字(1998)366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价费字(1991)549号 |
要求公证人员参加会议每次加收200元 时间不满1小时按1小时收取 不足千字按千字收费、申请人要求五日内出具公证书加100元 需复制公证书副本的每份收费10元 比照国内经济合同公证收费标准加倍征收 最低收费300元 由双方协商收费 按遗产继承标准收费 |
取消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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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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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犯人减刑保证金(假释) 犯人、劳教人员保外就医保证金 劳教人员请假抵押金 犯人和劳教人员非接见日、非直系亲属接见费 办理公证加急费 基层司法所调解民事纠纷调解费 |
批准文号 豫价费(1994)079号 豫价费(1994)079号 豫价费(1994)079号 豫价费(1994)079号 财综字(1993)173号 商纠(1994)1号 |
备注 |
纠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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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
收费项目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街)法律服务所,在法律服务中搞摊派、强制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管理费 乡镇法律服务所管理费 |
批准文号 商纠(1994)1号 豫财预外字(2000)9号 豫财预外字(2000)9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