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7年4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孟玮同志就如何深入推进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讲得很具体、很全面,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企事业单位及经营人员,为推销、购买商品或服务,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行贿;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权力接受或索取贿赂;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交易机会、条件或其他利益,拉拢、腐蚀、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索取非法利益,甚至索贿、受贿;一些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一些企业垄断市场或不正当竞争,从中牟利甚至收取回扣等。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引发了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问题;商业贿赂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我们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力争跨入中原崛起第一方阵”宏伟目标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今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委、政府反腐倡廉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今年全市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坚决、扎实、稳妥”的总体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发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两个重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既要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又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就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教育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重点人员就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要抓住重点领域中的关键问题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要以建设项目为切入点,围绕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质量监督等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在土地出让领域,要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整理等项目发包,土地、矿权评估方面入手,开展专项治理。在产权交易领域,要针对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转让、规范操作,披露信息等环节,对不按规定进行交易、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或违规办理会计事项、故意低估或漏估国有资产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医药购销领域,要着重治理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重点查找药品监管系统评审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关键环节中的问题。在政府采购领域,要针对项目委托、招标谈判文件的制订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纠正有意逃避集中采购的行为,重点治理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在教育领域,要针对学生用书和学习资料采购中的各个环节,重点治理采购单位和工作人员与经销单位的商业贿赂问题。在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要针对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权出让,发放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抓好资源利用项目承(发)包单位和土地、矿权评估单位的治理工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些行业、部门没有点到,不等于不治理。希望大家保持清醒,深刻认识到这一点。
要严肃查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滥用职权,甚至与不法经营者相勾结,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仅要严惩受贿者,还要依法查处、惩治行贿行为和行贿者。
(二)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继续严格依照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路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三项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一是继续搞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既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防止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有关商业贿赂问题的突出反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督促和指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一方面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还要对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收不认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决不能降低工作要求和标准。
二是要依法惩处商业贿赂行为。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切实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排查处理案件线索。全面清理积案,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从中理出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集件线索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案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排查。要突出查办一批有影响大案要案,集中查处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于在商业贿赂活动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依法从严惩处,决不手软。
三是要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要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商业贿赂存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和环节。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上下联动,继续深入地开展全民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讲正气、树新风”活动,切实引导大家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使抵制商业贿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积极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重点整治领域的牵头部门,要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现行的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措施和各类规范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完善行贿企业档案联网查询系统;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最高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使商业贿赂无利可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之间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强化部门预算,要全面彻底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费的问题。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要建立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引导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从严治政,认真抓好政府自身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是市场运行的监管者,商业贿赂的发生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严格履行职责密切相关。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在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的同时,要将治理工作和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惩治并积极预防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一是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主要岗位,查找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发证的问题;查找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行政监督。一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机关办事的透明度。二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加强对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和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的监督,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加强行行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对公务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培育他们的公仆精神,增加他们的廉洁意识,筑牢他们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使我们的公务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任务艰巨。下阶段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务实推进,力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对在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甚至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甚至干预、阻挠查办案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务求实效。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现在开始,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个月底前都要把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书面报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加大政策指导和制度创新的力度。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加强沟通,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经常性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情况通报、发督办函、现场督办,召开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治贿办要重点对各部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予以通报、及时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把工作谋划得更周全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些,团结协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和谐兴市”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