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
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区建字[2001]55号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的管力度,减少建筑
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各种扰乱建筑市场秩 序的违法行为,维扩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生产,根据全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
一部署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工作方案,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均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足: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
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 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决定》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
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城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促进
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全区工程建设水平。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币场秩序工作的范围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程范围是: 全区2000年4月1日以来开工的工程投资总额50万元以
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 查2001年元月1日以来在建和新开工的工程。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体范围是: 施工、监理单位、工程监督管理单位。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是:加大对 建筑领域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依法清理和查处报送
虚假材料,骗取资质,或明知不具备资质条件而审批 发证的问题;依法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 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
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 证、越级承技工程业务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履行法定 的建设程序的单位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预
工程发包承包的问题;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报建。
(二)建设工程项目有无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弄虚作假的问题;有无强行要求施工企业贷款、垫资施
工、不合理压级压价和工程竣工不按规定结算、拖欠 工程款以及强行要求建筑企业购买不合格的材料、设 备等问题。
(三)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是否 遵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有无无证照或越级承揽设
计、施工、监理任务;有无出卖证照和图签、私招滥 雇、层层转包和偷工减料、粗制;监造、质量低劣等问 题。
(四)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 同要求,有无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按规定
委托监理和不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不验收、 不备案以及搞“阴阳合同”等问题。
(五)与建设工程活动有关的部门、单位是否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无搞地区封锁、行业垄断, 肢解工程或强行指定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指定购买 使用劣质设备、材料问题。
(六)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发包、干预工程建设和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问题;政府及其部门有无滥用职权干预工
程招标投标、强行向业主推荐招标代理单位及不按规 定程序或对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工程等予以审批、评 审、评定等问题。
(七)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全面进行一次清 理,结合新的资质就位纠正和查处有关违规违法问
题。
四、方法步骤
全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按照全国统一 部署,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分级
负责,分步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1年5月30日前)
成立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设 立专门办事机构;研究制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
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l午6月30日前)
各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单位、勘察没计单位、监 理单位、施工企业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全
面掌握建设工程项目总数和投资底数。组织工作人员 对从事工程建设各类专业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重新核 定并深入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
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用户调查,了解建设工程立 项、报建、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 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部
门)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时,所有在建工程的建 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 也要开展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根据资质管理渠道
于6月底前向区建委和监察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 书面报告。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1年8月30日前)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区整顿和规范建 筑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检查组,对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按上级要求,原则上省、市、区对直属上程的检查面 不得低于40%;省对市、市对区抽查面不得低于10%。
(四)整改验收阶段(2001年9月20日前)
在此阶段,要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认真进行整 改,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行政监察或司
法机关严肃处理。同时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 真进行剖析总结,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 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9月20日之前要向省整顿和规
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抽查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情况(包括有关汇总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查 自纠表)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届时,省将组织对
各地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省。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涉及范围广、 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为整顿
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惩治腐败,纠正行业 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顿和规范
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监督,理顺体制
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是这次整顿和规范建筑 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
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理顺有 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同时,要实现政府招标投标 管理与工程交易中心的职能分离。解决好有形建筑市
场政个不分及政府管理机构和人员非法干涉工程招标投活动的问题。
(三)建立有效市场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
要加强对市场运行和招投标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 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规避招
标、弄虚作假和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不断提高工 程招标投率和公开招标投标率,从源头上治理建设工 程领域的腐败,从根本上解决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不规
范;的问题。
(四)认真对待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 件
建设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对 从事工程建设各专业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要公布于
众,接受群众监督,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也要采 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经查 实,该吊销的吊销,该处罚的处罚。这次整顿中不仅
要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且要认真查处群众 投诉和举报的问题。
200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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