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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职责

 

一、内设部门名称(1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

二、内设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纪委(区监委派驻监察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受理对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镇纪委(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干部和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意识形态、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纪委(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和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本委有关职能室和派驻机构、镇纪委(区监委派出镇监察组)。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位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此外,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区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全区反腐败国家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宣传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办理和乡(科)级党的组织、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区监委派出镇监察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九)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拟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工作总体规划,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平台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负责机关办公、办案等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在查办案件技术协助和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的集中整合、统一管理工作等。

三、派驻机构

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委阳东区监委派驻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组。